1.因公出差,交通工具、住宿以及补助标准有何规定?
《西藏藏医药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》有相应规定,请在财务处网页“规章制度——校内制度”栏目查阅了解。
2.外出参加会议、培训,由组织方统一安排食宿并承担费用的,差旅费如何报销?
由组织方统一安排食宿并承担费用的,会议、培训期间的住宿费和伙食补助不予报销,往返交通费、市内交通费和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。
3.因工作需自驾车出差,如何报销交通费?
出差应选择公共交通出行,确因工作需要自驾车出差的,须提供加油费及过路过桥费票据,加油费在票面金额内按每公里不超过1元计算报销,具体报销里程及单价据实填报在报销行程单上。
由于自驾车引起的安全问题,由出差人员承担。
4.出差期间因私前往其他城市,城市间交通费如何报销?
出差期间因私前往其他城市,城市间交通费按“孰低”原则报销,即从其他城市返回单位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较低者报销。需学校领导签字。
5.有往返交通费票据,无住宿费票据,可否报销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补助?
(1)与其他单位开展科研合作,对方单位提供住宿的,凭合作方提供的有效证明,可以报销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补助。
(2)开展野外调研、社会调查、学生实习等,住科研基地、农场、学生宿舍和教室等不收取住宿费或不能取得住宿发票的,由出差人提供住宿情况说明及有关凭据,并由经费负责人审批后可以报销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补助。
(3)受邀参加学术会议、研讨会、评审会、座谈会等,凭邀请方负担城市间交通费或住宿费的有效证明。
6.邀请校外专家来校讲学或赴外地调研,发生的差旅费如何报销?
报销时应提供邀请函、差旅费报销单及相关票据。专家来校讲学,可报销往返城市间交通费、住宿费,不发放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;专家赴外地调研的,可发放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。有关标准按照《西藏藏医药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》的规定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