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,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,严肃财经纪律,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作如下说明:
一、严格遵守、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学校有关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,保证报销事项的真实性。报销人要对报销事项的 真 实 性 负 责,要 确保 所 报 销 的 每 一 张 财 务 票 据(各 类 发 票、审 批单等)因公务活动或公务消费而取得,并且要真实反映公务活动和公务消费的内容。审批人要严格审查报销事项的真实性,履行好管理与监督责任。严格禁止虚假票据套取经费、凑单据报销套取经费、因私消费票据报销套取经费。
二、严格按照经费的用途使用资金,保证各类经费专款专用,不得扩大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。科研经费以及学校预算安排的日常 办 公、实 习 实 训 、教 师 进 修 、研 究 所 建 设 等 各 类 经 费 ,都 是 为 完 成 相 应 的 “ 特 定 工 作 任 务”而 划 拨 的 专 项 经 费 ,具 有 特 定 的 用 途和特定的支出范围。各部门、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 经 费 用 途、支 出 范 围、标 准 使 用 经 费 和 报 销 支出,不 得 变 通 挪 作他用和改变支出范围。
三、进一步强化经费的预算编制与使用管理和控制。经费按照项目独立建账管理和核算,不同项目之间,经费不得混 用 ,与 项 目 研 究 无 关 的 费 用 不 得 列 支。科 项 目 要 严 格 按照立项任务书或申请书中列明的预算使用、报销各项费用,不得 超 预 算 使 用 经 费 。经 费 到 账 后 ,要 按 照 学 校 有 关管理办法明确各类经费的使用范围、明细与标准,财务处按照批准后的项目经费预算管理报销有关费用。
四、报销时间:
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:9:30---12:30 下午:15:30---17:30
星期五上午:9:30---12:30 下午:集中学习,不办理报销业务。
每月月初及月末两天财务月末结账,不办理报销业务。
因遇特殊、紧急突发事项付款,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,随时支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