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13-07-01
为了避免学生在临近毕业时一次性缴纳前学年拖欠的学费及住宿费,根据我院的有关规定,每年新生报到时第一学年的学费及住宿费原则上不准拖欠,应当每学年的学费及住宿费及时足额上缴学院财务。财务科在每学年开学的第一个月安排学生的收费工作,每年收费的时间段为8-9月份。请学工处、各系部应严格依据财务科出据的学费收据进行注册及安排住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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